摘要
申先生:最近,我在家楼下的小区院内健身场地使用腹背锻炼器,由于腹背锻炼器已损坏,导致我在健身过程中左手中指被设备夹伤。请问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谁应该为此负责?律师解答:首先,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出处
《健康博览》
2017年第12期62-62,共1页
Health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