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16年5月1日的到来,“营改增”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经过一年的实施和完善,原“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行业)和新纳入的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现了全面减税,试点行业直接减税合计4581亿元,减负率高达22.85%。“3+7”行业平均减负率44.64%,四大行业平均减负率15.91%,其中:建筑业减负率3.50%、房地产业减负率7.72%。仅2016年5月1日到2017年4月底,全国累计减税约7000万元,达到了“营改增”预计的减税目的。作为一个多年从事房地产企业核算的会计,我就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见解。
出处
《纳税》
2017年第20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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