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如今,人们对公共服务需求逐渐走向多元化,更好地提供人们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已成为判断政府履行其服务职能的标准。我国行政改革的重点即政府如何转型,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这正是政社合作的体现,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城市转型时期的中国,涌现出一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他们的生活、学习以及健康成长令人担忧。本文着重研究社会组织如何在促进留守儿童保护方面发挥最大作用。虽然社会组织在参与儿童保护服务的过程中面临资金不足,能力不足等困境,但强化政府购买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加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服务儿童之间的信任关系,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社会组织也能帮助政府为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儿童保护服务。
出处
《纳税》
2017年第20期168-1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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