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对从事政府会计工作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下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财政资金的直接受益者,在财政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其相关业务占各单位的90%以上,其账务处理设置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着新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推进,关系着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否能够有效进行。本文结合实际工作,通过对新准则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进行梳理,提出了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中相关的账务设置建议以及在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披露,以期对广大实务工作者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共同推动新准则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实施,为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出处
《纳税》
2017年第22期1-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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