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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再建5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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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生产水平,我部决定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一、创建目标继续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在辽宁、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青海和新疆12省(区、市)实施兔、水禽、蜜蜂、马和驴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试点,以生态养殖场示范创建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2017年计划再创建5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二、创建内容(一)基本要求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2.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4.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5.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作者 农业部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今日畜牧兽医(奶牛)》 2017年第2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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