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达国家中,德国以居民偏好租房、租赁市场完善、租金管制严格而著称于世。德国的住房租赁市场特别发达,其租赁住房率为58%,高于自有住房率的42%。为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德国政府特别重视租赁市场的法制建设。德国的《民法》是住宅政策的法律基础。它规定了居住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德联邦与各州政府在住宅建设与住宅保障方面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此外,《住房租赁法》、《住宅促进法》、《租金水平法》以及各州政府制定的住宅相关法规,对德国住房租赁政策进行了拓展和补充。
出处
《上海房地》
2017年第11期57-59,共3页
Shanghai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