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以及各类新型互联网信息服务形式的推陈出新,我国互联网各领域不断出台有关新规,互联网立法体系已初步建立。近期,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出台多部新规,使得各类新兴互联网信息服务形式有了明确法律依据。相关立法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共通之处,集中体现出管理者对于该领域的监管思路、目的和措施等,对于规范引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世界电信》
2017年第4期50-53,共4页
World Telecommun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