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供应管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修订了2009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项行业标准,并于2016年12月发布了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1]、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2]和WS310.3—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3]。新标准补充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集中管理要求,规范了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置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完善了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等内容[4]。为正确贯彻落实三项新标准,本文结合国内医院消毒供应管理现状,针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集中管理、外来医疗器械和植入物管理以及器械清洗和消毒灭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进行解读。
作者
胡国庆
陆烨
HU Guo-qing;LU Ye(Zhejiang Provincial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Hangzhou,Zhejiang 310051,China)
出处
《预防医学》
2018年第1期1-4,共4页
CHINA PREVENTIVE MEDICINE JOURNAL
关键词
消毒供应中心
消毒灭菌
标准
规范
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Disinfection
Sterilization
Standard
Criter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