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CAFTA)的12年之后,我国为更进一步加强与东盟的互联互通经济合作,提出了CAFTA升级版的构想并在2015年签订了《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为此,本文在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CAFTA升级版较之普通版的更新,同时发现该区域内更新过的国际投资方面仍然存在的缺陷,从而完善CAFTA关于相互投资制度,这既是最终建成CAFTA升级版的前提条件,也是防范包括政治风险在内的风险的必要手段。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第2期238-2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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