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动自行车以轻便、快捷受到很多人的青睐,然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同样也受人关注,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对安全的需求。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智利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2期20-22,共3页
Electric Bicy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