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全面推行之后,小学音乐课堂中对学生的评价越来越体现出其在新课程改革中的重要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学生成长记录等)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而这对于小学音乐课堂中对学生的评价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出处
《求知导刊》
2017年第35期141-14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