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是促进澜湄国家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有益补充,澜湄对话合作机制对构建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推动澜湄合作应充分依托"10+1"、"10+3"框架下形成的合作成果,有效衔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等现有机制,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双多边协定的指导下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通过增强政策透明度、降低准入门槛、加强贸易和投资政策对接、简化投资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强化监管等措施推动澜湄合作迈向新台阶。
出处
《国际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55-67,共13页
Internation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