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月1日起,《农药标签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农药生产企业和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其标签上应当标注符合规定的二维码。农药标签二维码码制采用QR码或DM码;二维码内容由追溯网址、单元识别代码等组成。老标签只能用到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办法》规定的标签和说明书。虽然《办法》规定2018年1月1日后生产的农药产品需使用新的标签,但这并不意味着原来的产品就不能销售。根据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符合原先标签规定的农药产品仍可以继续销售。
出处
《今日印刷》
2018年第3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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