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力量,作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核心载体,应当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自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先锋社成立至今,世界合作社运动已经走过了一百七十多年的峥嵘岁月,其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功能价值也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从我国发展实践来看,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已经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完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出独特的功能价值。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第3期21-23,共3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