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部分对中年级学生的习作明确提出了以下阶段性目标: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对于中年级的作文教学来说,这些目标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和写作愿望,引导学生学会写作文。实践证明,只有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促使他们自觉练笔,才能更快、更好地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上旬)》
2018年第2期66-67,共2页
New Curriculum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