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和规范动物免疫检疫工作,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农业部于2002年颁布了《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公布了《关于转发农业部的通知》。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执行的意见和要求,自2003年起开始规范和管理动物免疫耳标,全市动物必须凭借免疫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能上市买卖,否则要按《动物免疫法》进行相关处罚。十几年来各县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关于动物免疫耳标的订购、发放和回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鉴于此,本文将结合我在畜牧兽医站的工作经验,对生猪免疫耳标管理中常见的几种错误,以及应该如何加强对免疫耳标的规范管理提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