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是广府文化传承、发展的中心,延续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具有异质性与同质性并存、私法性与公法性同在、建构性与进化性共生的特质,这些因素促进了大湾区法治文化的发展。同时,大湾区法治文化发展也面临着差异性影响、理性流失、"良性违法"等诸多困境。为此,粤港澳通过明确区域合作权限、加强软法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合作等路径消解困扰,形成协同合力,促进大湾区法治文化的发展。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63-68,共6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区域府际合作治理的行政法问题研究》(编号:14BFX 036)
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课题《香港与内地府际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编号:JBF2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