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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期限将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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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益、积累制度改革经验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为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农民收益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取得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17年第23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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