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对维和行动有最终控制权,派遣国在军队纪律及刑事方面保留部分管辖权。如维和行动中出现国际不法行为,派遣国与联合国之间的不法行为归因存在困难。国际法委员会在《国际组织责任条款草案》及其评注中确立"多重归属"原则,但欧洲人权法院的Behrami/Saramati案排除此原则,而适用"单方归属"原则。"多重归属"原则试图从不法行为源头解决归因问题,对国际社会有利。如欧洲人权法院在Behrami/Saramati案中忽视"多重归属"原则的判决形成判例,将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产生不利影响。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71-79,共9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球安全基本法律问题研究"(12JJD8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