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的推广和实践,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总体上来说,PPP模式运行实践走在了前面,而立法和法理研究相对滞后。文章通过对《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这两个通知文件的解读,针对目前企业参与PPP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实践,提出思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