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中国的人口众多,人地之间的关系历来紧张,在千年之前就已经十分突出。到了近代以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呈现出公共治理与村庄自治两个不同的维度,土地产权也因此具有了不同含义。而由于治理模式与实施方式的差异,让土地产权变革随着国家赋权、社会认同与主体行为能力的变动而进行了多次变革。在这一过程中,借助对土地产权的重新安排不但推动了农地流转市场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育、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励,也因此强化了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性投资,让土地能够释放出更多价值。尤其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借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产出也极大增加,成为近40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源泉。因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历史特殊性,使得很多农村土地被低价征用,农民难以合理分享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红利,这也成为我国农村发展需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8-13,共6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6J05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