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 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WS 196—2001《结核病分类》。本标准与WS 196—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非活动性结核病分类(见3.1、3.3);——将气管结核病、支气管结核病、结核性胸膜炎纳入肺结核分类和管理(见3.2.2.1)。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解放军第三〇九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黎霞、成诗明、周林、李亮、赵顺英、周新华、屠德华、朱莉贞、林明贵、刘二勇、赖钰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WS 196—2001。
出处
《中国感染控制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367-36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fection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