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晏子春秋》提出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时禁暴"。它认为执政者要有仁人之心,不能把自己的喜好变成法律伤害人民;对于定罪的理由不能相互矛盾,让人们无所适从。该书主张法律既已制定,就要执行有力,如果君主"不能饬法",就会引起群臣专制,这是导致国家混乱的根本;国君执行法律要慎重,对百姓应该尽量减轻甚至免除严苛的刑罚;统治者应该带头遵守法律,为人们树立榜样。它还认为应对一些可能对他人及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特殊人群进行处罚。《晏子春秋》的法治思想包涵了许多儒家因素,故显得有些温和。但这是一柄双刃剑,若为昏君佞臣所用,则会害国害民。
出处
《殷都学刊》
2018年第1期54-58,共5页
Yindu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