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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拖欠工资 发包方并非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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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所在的公司从一年前起,将我们所在的矿石加工车间承包给了车间主任邱某,工资也被要求由邱某按照我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发放。由于管理不善等多种因素,车间持续亏损,致使我们近4个月没有领到工资。我们向公司索要,公司一口回绝,理由是尽管邱某没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但我们是为邱某工作,工资只能找邱某索要。请问,公司真的没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吗?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8年第2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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