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早期法律文明形成过程中,河南涌现了一大批法家代表人物。针对当时的社会治理困境,河南法家群体阐发了缘法而治、术治等重大理论问题,成为中国早期法治理论的滥觞;他们在中国早期成文法的创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官方制法与私家制法领域并驾齐驱,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阶段;河南法家群体在中国早期法律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无论是在私家律学教育上还是在官方律学教育上,都成绩斐然,并深深影响着后世。
出处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22-26,共5页
Journal of Pingdingsha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