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14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印发了11 224项强制性标准和2 066项强制性标准计划项目的整合精简结论。其中:GB 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和GB 1103.2―2012《棉花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合二为一,继续有效;GB 6975―2013《棉花包装》、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继续有效;GB 1103.3―2005《棉花天然彩色棉》和GB 19635―2005《棉花长绒棉》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出处
《中国棉花》
2018年第1期4-5,共2页
China Co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