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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权”分置 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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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三权”分置是在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制度的基础上,将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与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完善“三权”分置制度,重在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厘清权利主体,准确把握“三权”权能。
作者 胡建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8年第6期54-55,共2页
基金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课题编号:HB15GL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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