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自西汉大儒董仲舒提出以来,作为传统社会君主集权专制体制的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延续数千年之久,对形成和维护超常稳定的特权等级社会结构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以先秦儒家学说为主体,吸取了阴阳五行的理论,形成了具有神秘色彩的"天人合一"观的新儒家学说体系,它在为皇权专制提供系统性理论支持的同时,也压制了中国本土社会自由、平等、法治观念的生成,阻挡了外来法律文化的输入,成为中国近代社会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障碍。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18年第1期42-4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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