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审计约谈监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真实盈余管理的视角,基于中注协2012—2015年的年报风险约谈数据,检验审计约谈监管的有效性。研究结果发现:审计约谈监管实施后,国有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显著降低,但非国有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没有显著变化;农业类、房地产类高风险行业的真实盈余管理也能显著降低,但其他低风险行业的真实盈余管理没有显著变化;上市公司正向真实盈余管理显著降低,但负向真实盈余管理没有显著变化。另一方面,从回归的结果来看,审计约谈监管与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程度只有10%的显著性水平,没有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审计约谈监管制度还有待加强,中注协应当完善审计约谈监管制度,加强审计约谈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