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在现代语境里,有三种意涵:一是自然村落,由若干户相对集中地居住在一起的居民构成,通常被称为村民小组。二是行政建制,由若干个自然村落构成最基层的行政组织,简称“村”。三是村级组织,是乡民的自治组织,其领导人即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是国家公务员,而是由村民选举产生。无论从何种意涵上讲,村都是构成中国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中国社会最为庞大的存在。然而,随着现代化尤其是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村子正在加速消失。因此,如何保存村子的历史,留住美好的乡愁,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现实课题。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18年第4期63-63,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