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种业自1970年起开始随着品种和专利保护法的完善而进入高速成长期。1970年,美国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对有性繁殖(如杂交等)的植物品种进行保护,使得杂交育种得到的新品种能够最大限度获利,激发了企业自主育种的热情,育种主体开始由公立机构和高校向企业转变。20世纪70年代,美国家庭农场初步完成规模化,进入规模竞争时期,种子的商品化程度不断上升,作物育种技术日臻成熟,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规模化经营需要更高效的生产要素投入;二是育种研究逐渐向私人部门转移;三是资本推动下,种企通过横向、纵向并购整合全球资源。伴随着育种技术的变革及资本的进入,大量种业公司参与并购活动,进一步整合全球资源。中小型种业公司或被种企横向兼并收购,或被农化企业纵向并购。横向并购使种子渠道资源进一步集中,种企市场份额亦迅速提升,而纵向并购将种子和农化产品进行“科学捆绑”,形成范围经济。在1970年《植物品种保护法》颁布之前,种业公司之间并购率仅有1.98%,而在1970—1980年,并购率达到69.4%。大型种子集团在并购过程中凭借优质渠道资源及优秀品种,其市场占率不断提升,种业行业市场集中度也快速提升,孟山都就是其中之一。
出处
《农经》
2018年第4期88-91,共4页
Agricultur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