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编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各环节,继续深化改革,特别是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确定4个盟市、10个旗县作为试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基础。目前,扩大为7个盟市、58个旗县(市、区)全面推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分别占到市、县两级的58%和56%。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8年第3期31-32,共2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