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序性辩护制度能带来潜在收益,有着巨大的制度需求。由于受到宪法秩序、制度供给成本、现存制度安排、规范性行为准则、公众态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程序性辩护仍处于制度供给不足的状态,唯有针对诸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实现程序性辩护制度的供求均衡。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96-99,118,共5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研究"之阶段性成果(编号13CFX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