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的推进,不仅要构建完善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更要依赖于财政治理的法治化。以契约理念所强调的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守信精神、契约救济精神为指引,构建财政治理法治化的机制基础,实现外部监督方式与内部自律手段的结合,才能够在我国财政现有"良法"的基础上带来依法理财的"良治",在"良治"的过程中实现法治财政这一"良效"。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24-30,共7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财政风险防控与我国国家资产负债表构建研究"(批准号13CJY01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资助项目<预算监督公众参与模式设计与机制构建研究>(资助编号:2015M581464)
2014年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基于资产负债观的财政风险预警模型与治理机制研究"(资助证书编号LBH-Z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