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中国圆满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达58微克/立方米。单纯从制度上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首先是因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出处
《世界环境》
2018年第1期33-35,共3页
World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