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越来越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再次回归至工作中,已然成为我国一个较为普遍的劳动现象。但是,如何认定这种用工形式的性质,是否对他们进行劳动法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仍是模糊不清的。依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人员的法律特征,确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再就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工性质,给予此特殊群体合理的劳动保护,以此引导他们发挥自身的社会价值,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出处
《山东工会论坛》
2018年第2期31-36,共6页
Shandong Trade Unions' Tribune
基金
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劳动关系灰色地带的法律调整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5M5822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