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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强化河湖执法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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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制定《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对全省河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几年来,常州市武进区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省水利厅文件精神,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河道长效执法管理工作,其做法和成效得到上级的肯定。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8年第2期10-11,共2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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