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空港偷渡案件相较于陆港、海港口岸偷渡案件,形式上存在与陆港、海港口岸类似的偷渡案件作案形式,且兼具自身特殊性,内容上涉及管理主体、客体广泛,管理难度巨大。相比于海港口岸、陆港口岸,空港口岸偷渡案件有其自身特点,即趋组织化、趋智能化、趋国际化、具涉黑趋势。为此,公安机关应综合施策、强化反偷渡的宣传教育;完善空港口岸管理;建立健全反偷渡运行机制体制;加强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45-50,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