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违规举债并支付利息问题处理的思考——以某中学为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7年10月,笔者对某中学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对其2016年财务情况的检查中,发现该校在教学楼的项目建设上,因建设资金不足,自2016年以来累计向学校教职员工举借债务200余万元,累计支付借款利息25万余元。所举借的资金全部直接支付给项目建设方,所支付的利息全部在学校行政账上列支。
出处 《财政监督》 2018年第8期62-6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