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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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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4日,《方圆》记者从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最初办理、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的被告人刘新强强奸8岁幼女郭某某一案已于1月24日一审判决。庭审中,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新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判决生效后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2万余元。潜逃21年强奸犯终获死刑据新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李爱民介绍,该案系全国首例由未检部门成功办理的核准追诉案件。该起案件从报请核准到成功获判,历时一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8年第7期11-14,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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