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简称《环保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表明: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出处
《福建轻纺》
2017年第12期3-3,共1页
The Light & Textile Industries of F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