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医学自周朝起开始分科。唐代有了最早的官办医学院校,此后历朝历代医学教育均分科进行。至元代分科达到十三科,后合并为十科。明代起初沿袭元代十三科目,后在原十三科内减金镞、按摩、祝由三科,加痘疾一科,改为医学十一科。清朝初设十一科,后改为九科,特别取消了针灸科。古代医学分科与社会环境,历史背景均有一定关联。
出处
《中医研究》
2018年第4期7-12,共6页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al Research
基金
2017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0171002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