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16年年底生效已一年有余,《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6个月过渡期亦顺利完成,围绕新政及其动态实践的一系列法律难题也浮出水面。笔者通过对理论界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政合宪合法性考问、网约车运输服务法律关系、网约车平台承运人身份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旨在着力打造“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法治监管模式,加强网约车平台承运人制度健康、良性发展。
出处
《决策探索》
2018年第8期17-18,共2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基金
2017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分享经济可持续发展之法治对策研究"(2017B032)
2017年度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互联网+’视域下河南省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研究"(SKL-2017-419)
2017年度郑州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郑州市网约车新规实施成效及法律规制问题研究"(ZSLX201742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