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有效落实屠宰场进场动物监督查验和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监管,辽宁省2012年率先推行生猪屠宰企业自主履行屠宰动物入场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经过几年运行管理,目前,辽宁省539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现了企业自主履行查证验物、入场信息登记工作,在健全畜产品安全全程追溯,促进监督机构简政节流,提高检疫工作效能,推动屠宰企业标准化进程和提升畜禽屠宰行业整体水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屠宰企业对拟入场动物查验其健康状况、畜禽标识佩带情况、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或“瘦肉精”检验报告,省外引入的还需查看入省审批检疫申报单、检查站检查签章。查验合格后,按批次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将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动物分圈待宰,按规定对进场动物进行登记。屠宰企业查证验物合格后,屠宰企业人员登录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将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详细信息录入屠宰场管理模块。
出处
《湖北畜牧兽医》
2018年第4期31-31,共1页
Hubei Journal of Animal and Veterinar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