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其思想发展中到底居于怎样的位置,总是有着不同甚至相反的评价,这也直接决定了对青年马克思思想性质的判定。事实上,"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个论断在当时还并不是唯物史观的命题,"市民社会"的概念更多还是在黑格尔意义上使用。这个论断的得出也并不是仅仅通过费尔巴哈意义上的"主谓颠倒",而是基于马克思自身的问题意识和黑格尔国家观的具体批判,最终触及到的是私有财产。只有将劳动看作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并由劳动创生社会关系,才可能将市民社会作为交往方式奠基于生产力的发展之上,并获得唯物史观的性质。通过丈量这一论断到唯物史观的实际距离,也就更清晰地界定了这部著作所处的思想阶段及思想史地位。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16,共6页
Expanding Horizons
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马克思经济批判的哲学境域研究”(CXJJ-2016-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