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2P网络借贷平台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助于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参与主体之间结成联盟,4倍银行利率合法化,使得这种利益联盟通过暴利工程寻租套利洗钱成为可能,这不利于P2P网络借贷平台参与主体的健康发展。为此,有必要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利益联盟与寻租套利洗钱模式进行深入研究。
出处
《中国商论》
2018年第12期37-38,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
基金
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诚信形成机制下的江苏P2P网络金融市场发展研究>(2016SJD63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