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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中的“双公平”——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招生工作的坚持与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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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招生是教育的一项常规工作,却关乎教育公平与均衡,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实施“零择校”多年,为确保招生环境的稳定和清明,区教育局在招生工作中,科学处理好坚守与变通的关系,竭力做到地域和身份的“双公平”,充分体现出招生工作全纳、公平、惠民的基本特征。
作者 相东 汤蓓
出处 《江苏教育》 2018年第18期95-96,共2页
基金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点资助课题“基于集群办学的区域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课题编号:B-a/2015/02/102)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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