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央和地方对农村的投资不断加大,各项惠农工程建设项目也随之越来越多,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不规范,导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建设质量不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笔者结合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探索实践,谈谈如何采取对策加以规范管理。对策之一:民主立项,夯实发包群众基础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不仅关系到党的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而且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应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治理要求,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