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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社股金筹集及股利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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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股份合作社不同于普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入股形式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具有特殊性,同一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核算存在差异。为了清晰反映土地股份合作社股金筹集及股利分配业务情况,本文特举例说明如下。一、股金筹集的核算1.吸收农户入股【例1】×××镇×××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吸收农户用土地经营权入股面积为1700亩,每年每亩作价800元,按照1000元为一股标准进行入股,折合股份为1360股。借: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土地承包经营权1360000贷:股金1360000 2.财政扶持资金入股【例2】×××镇×××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到财政奖补扶持资金200万元,以1000元为一股标准进行入股,折合股份为2000股。
作者 张志刚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第3期40-4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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