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了“租售并举”和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来,我国的住房租赁政策在中央层面已构建起了从会议成果到城市试点要求的框架体系。2016年以来,六省、九城均出台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文件。第一,让更多的人愿意租房——扩需求:赋权让利,引导预期;第二,有更多的房源可以出租——增供应:鼓励机构化出租,多元化供应渠道(税收、金融、土地自持等政策);第三,供需规模做大了还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界定下——明权责:租赁市场要有大发展需要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第四,租赁市场具有明显的保障性特点,是解决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必须发挥好政府的有形之手,也就是——强监管。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7年第29期32-35,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